在金源燕莎星美国际影城3D眼镜损坏被讹
| 维权编号 |
20100118033 |
发布日期 |
2010-03-18 16:40 |
| 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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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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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厂家 |
北京星美国际影城 |
销售商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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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月16日上午在金源燕莎星美国际影城看3D版《阿凡达》,因为我本身带着近视镜,退场摘3D眼镜时稍掰眼镜腿,一侧3D眼镜腿就折了,眼镜掉到地毯上并未造成其它损坏。我退还时主动向影院方说明情况,并以为只须支付更换眼镜腿的费用便同意赔偿,没想到影院方值班经理竟然以进口眼镜无法更换眼镜腿为由,要全价赔偿700元。虽然我不同意,但值班经理说这是影院的规定,她也没办法一定要按规定赔偿,可我并未看到任何规定,苦于有事情赶时间要走,不得已在现金不足的情况下刷卡支付了700元“眼镜腿损坏赔偿费”才得以脱身。
虽然当时我就觉得眼镜腿折的蹊跷,后来仔细一看眼镜框和后面的胶腿之间连接处竟是用极其薄弱的一个镂空塑料件连接,而且眼镜的另一条腿处也已有了裂痕,难怪轻轻一碰就断了,而制造厂家也一定是考虑到这个问题,把眼镜腿作成有螺丝拆卸可更换的。
回想事件全过程,我感觉被商家讹诈了:一是商家给我提供的眼镜并不是全新的眼镜(据值班经理讲已用了几年了),并不能避免给我提供的眼镜原有裂痕或老化;二是在我支付的电影票款中应包含眼镜的正常使用和损耗;三是其它影院有的仅收100元眼镜押金,而这里竟然要求赔偿700元。
综上分析,商家不但自己不对眼镜进行正常的维护维修,把自己该负担的损耗推到顾客身上。显然要求赔偿的金额也远远超出眼镜本身的价值,是商家无任何依据开出天价欺诈消费者。
我认为金源燕莎星美国际影城这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不可原谅。并要求商家退还欺诈钱款,并就此行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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